事項 |
說明 |
1
成績到齊且
符合畢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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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畢業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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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修習課程學期總成績到齊,且經註冊組2個工作天審核,符合畢業資格。
- 研究生學位論文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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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畢業資格者,無論是否完成離校程序,學籍狀態於112.08.01逕行變更「畢業」。以學校帳號申請IRB或登入其他系統,因變更畢業而帳號權限有所異動者,請依承辦單位公告辦理,相關問題逕洽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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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離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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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畢業資格者,始得辦理離校程序。可至教務學務系統查詢。
路徑:教務系統→畢業離校→畢業離校程序→查詢離校檢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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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離校程序說明請參見附檔。倘呈現「X」或有疑問,請與承辦單位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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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學生證過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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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學務系統呈現「可領取」,本人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過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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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證已遺失者,請至卡片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掛失,並攜帶身份證件正本始可辦理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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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核發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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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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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12.09.08(W5),上午10:00~12:00、下午2:00~5:00,假日不予受理,暑假週三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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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他人領取者,受託人須攜帶委託書、身份證件及委託人的學生證。
委託書下載:http://aca.tmu.edu.tw (教務處首頁→註冊組→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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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領取學位證書後,隔週一上午10:00另核發數位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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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自行至學號信箱(學號@tmu.edu.tw)查收,未收到者,請於112.09.15(W5)前告知註冊組,逾期請另行繳費申請重新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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