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證書抵免,請向語言中心申請。(分機2662、2679;lc@tmu.edu.tw)
申請對象 |
1111學期入學之大學部、學士後及研究所新生 |
不得申請課程 |
1.1111學期曾修習課程(含停修)及已核准抵免課程 2.前一學校已被核准抵免課程不得申請 3.以原校一門課程申請抵免本校一門或多門課程,或以原校多門課程合併抵免本校任一門課程,原校課程經核准抵免本校任一門課程,則不再核准抵免其它申請之課程。 4.學士班學生上修研究所課程,須檢附未認列畢業學分證明,已認列學士班畢業學分,不得抵免。 |
申請程序 |
線上申請及繳交紙本文件時程:2023.01.03(W2)上午9時起至2023.01.05(W4)下午5時止,未完成流程及逾期逾時者,概不受理申請。 1.線上申請 (1)請至教務學務系統申請。申請期間系統24小時開放,逾期逾時者不予受理。 (2)上傳PDF檔(如為多頁資料,請合併一個PDF檔案)。 ★前一學校課程之授課進度表或授課大綱。 ★前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不接受學期、學年成績單),請以螢光筆於歷年成績單上標示欲抵免科目。成績單為等第制者,請同時上傳百分制及等第制成績轉換對照表。 ★歷年成績單、授課大綱及其他佐證文件請上傳掃描檔(PDF檔),請勿拍照上傳。資料不完整及模糊不清,導致無法辨識審查,不予受理。 2.紙本繳件 (1)送出線上申請後,須於期限內繳交歷年成績單正本(須與上傳文件一致,包含印製日期。不接受學期、學年成績單)親送或寄達教務處註冊組(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醫學綜合大樓後棟4樓)。請裝入信封,封面書寫1112學期補抵免-學系名稱/學號/姓名。 (2)持國外學歷申請者,須繳交經臺灣駐外館驗證之歷年成績單正本。 |
抵免結果查詢 |
預計開學前一週開放教務學務系統查詢結果,實際時程須視各單位審查進度而定。 |
校內法規 |
1.學生抵免學分要點。 2.通識抵免及修業規定請至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查詢。 3.各學系於不同入學年度有不同的「必選修科目表」,請以所屬「必選修科目表」規劃修課。路徑:教務學務系統→教務系統→課程課務→必選修科目表 |
Q&A |
請至註冊組Q&A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