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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因應大專校院 109 學年度校園防疫工作注意事項

  • 2020-09-14
  • AdminAdmin
項次 事項 執行作法 依據
1 大專校院健康監測機制相關注意事項
  1. 大專校院得視校園環境狀況,採取彈性作法,於人員出入密集地點(如教學大樓、校園大門、大型教室等出入口)進行體溫監測,並落實課堂點名。
  2. 學校可設置「非14天健康監測者有發燒或其它症狀自主回報系統」(雲端系統),若篩檢或自覺有發燒者可於此系統登錄回報學校。
  3. 新生健康檢查應加強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腹瀉、失去味覺、嗅覺等症狀之檢查;新生訓練時加強防疫衛教及疫情通報流程之相關教育。
教育部109年3月4 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031305號函有關大專校院校園防疫措施:監測、消毒、通風、應變。
2 社交距離及配戴口罩相關注意事項
  1. 若師生上課,需注意通風良好,並落實勤洗手及個人衛生防護。並應維持社交距離 (室內應保持1.5公尺、室外保持1公尺);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
  2. 遇有發燒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或有腹瀉、失去味覺、嗅覺等症狀,應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並即時通報學校。
  3. 若空間足夠,則以梅花座等形式維持足夠社交距離,或以隔板、屏風進行區隔。
  4. 用餐時須保持足夠的社交距離或以隔板、屏風進行區隔。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則應「分時分眾」用餐,以維持足夠的社交距離。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 10 日修訂「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
3 大型集會活動防疫注意事項
  1. 須保持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 公尺),倘無法維持,應全面配戴口罩;可利用隔板將座位隔開,或採取梅花座維持適當距離。
  2. 參與者應量測體溫,隨時維持手部清潔,校方應於出入口及場所提供乾(濕)洗手設備。
  3. 落實實名制,確實執行人流管制及環境消毒。
教育部 109 年 5 月 21 日臺教高通字第 1090072851 號函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新生活運動大專校院於完備落實各項防疫規範下辦理大型活動(含畢業典禮)。
4 教室及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 1.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1)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之通風原則,教室門可關閉,且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中央空調並應設定空調出風口與迴風口的數量比例。
(2)室內無空調之通風原則,教室可增設抽風扇(壁扇)與立扇,並適當擺放。
2.定期清潔及消毒
視使用狀況,應每週至少清洗與消毒中央空調系統的進風口與出風口以及冷氣主機濾網一次;吊扇及其他風扇應定期消毒。清洗與消毒時並應注意個人自我防護。
教育部109年05月 26 日臺教高通字第 1090076373 號臺教高 通 字 第 1090076373 號(通函)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
5 體育課程教學實施注意事項
  1. 體育課:學校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應保持社交距離(室內 1.5 公尺,室外 1 公尺),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
  2. 游泳課程之實施應密切監測水質餘氯、落實實名制、控管入池人數、維持社交距離、執行環境設施消毒、保持空氣流通。
教育部 109 年 4 月 27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90012477 號函、體育署 109521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90017431 號函。
6 校園空間開放注意事項 學校開放公共空間或設施供校外人士進入校園使用,應落實實名制及體溫量測,並注意蒐集民眾個人資料之保護。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5月 22 日修訂「COVID19(武漢肺炎) 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措施指引」
7 停課標準相關注意事項
  1.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調查結果,優先辦理學校實體課程停課事宜,以線上課程或於復課後利用週間補課。
  2. 復課、復學前應辦理校園消毒工作。
  3. 停課期間應提高學校宿舍消毒頻率,以維護留宿師生之環境衛生。
教育部 109 年 3 月 31 日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復課及授課因應防疫調整演練注意事項。
8 教職員工生出國注意事項
  1. 學校出國案件應先採取替代措施,於疫情管制過後再行前往;倘有必要性、急迫性時,校長應審慎評估。
  2. 出國師生回國後應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辦理健康監測事宜。
  3.  學生海外實習案件,由學校評估替代措施或辦理之必要性。
教育部 109 年 3 月 18 日臺教高通字第 1090041277 號函請大專校院避免教職員工生非必要或非急迫之出國
9 防疫期間學生因出現症狀需請假相關注意事項 因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維持一級開設,因此學校教職員工生倘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或有腹瀉、失去嗅覺、味覺等相關症狀,應立即就醫診治或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到校上課上班,學校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教育部109年02月 20 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026946 號檢送「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大專校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綱要」及「區域中心學校諮詢窗口名單」各1份
10 居家檢疫期滿後 7 日內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注意事項
  1. 維持手部清潔,保持經常洗手習慣,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及嘴巴。
  2. 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詳實記錄體溫、健康狀況及活動史。
  3. 如沒有出現任何症狀,可正常生活,但應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延後非急迫之醫療或檢查,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
  4. 倘有發燒、嗅/味覺異常、腹瀉或有呼吸道症狀,請立即佩戴口罩,並應於家中休養、避免外出,與他人交談時,應保持社交距離;並請撥打1922或聯繫衛生局,依指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依據109年5月13 日防範武漢肺炎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居家隔離/檢疫監測期滿者)